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分析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区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统计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区统计局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和法规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对统计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执法检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按照要求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制定《2023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对抽查机制等重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进度安排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23年以来,已依法依规对35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持续深化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企业核查、统计执法检查以及积极配合上级统计督察等各项工作。2023年以来,已对全区290家一套表企业(单位)开展源头数据核查工作;已对92家一套表企业(单位)开展入退库检查,其中入库企业75家,退库企业17家。
(三)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亮证执法等执法工作制度。每次执法配备2名以上持证上岗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提前通知、收回回执、检查亮证、全程录像、现场填写《统计检查登记表》及《统计数据核实表》等执法步骤,规范行政执法流程。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统计局严格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2023年我局行政执法检查35项、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确认0项、其他行政职权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0项,“追责情形”共计0项。积极主动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规范公示方式,将法规制度文件、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权责清单、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基本信息全部予以公示。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行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统计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和公信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责令检查对象改正;对于差异较大的由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案件审理小组讨论,重大差异问题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再发出统计执法检查结果。统计执法过程中,区统计局派出法治工作负责人员,全程跟踪执法检查全过程,强化对执法程序和关键环节监督,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加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的检查,着重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坚决杜绝损害营商环境的执法难点、堵点、痛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加强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区统计局先后以召开党组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专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各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有关统计工作文件精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担当。举办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开展各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营造本单位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培训。落实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的学习,做到在职人员学习全覆盖。积极参与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各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配备法制工作人员,明确局机关办公室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科室,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颁发考试。按市统计局要求,我局2023年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培训。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及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3年全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计划》《清远市清新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等制度、计划和通知,不断规范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执法环境。2023年,单独或联合开展大型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共3场。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统计法治意识淡薄。部分单位对《统计法》和《实施条例》的贯彻执行不足,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形成重视统计工作的氛围和支持统计工作的有效机制。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率不高,统计政策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受制于行政编制人员少,报考统计执法证的要求相对较大,导致局执法人员较少。截至目前,持有统计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只有2名,大范围开展统计执法的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计法治机制,把统计法治宣传贯彻到每一个统计层面,营造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社会氛围。二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制定和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深化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三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对统计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