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召集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在局大楼209会议室召开清新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清环函〔2023〕41号)等关于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要按照《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清环函〔2023〕41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入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对于纳入联动监管范围的地块,按要求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好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