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清远市隆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条汽车装饰条、800万个汽车标字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3-04-11 17:1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现有清远市隆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远市隆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条汽车装饰条、800万个汽车标字牌扩建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隆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条汽车装饰条、800万个汽车标字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清远市隆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条汽车装饰条、800万个汽车标字牌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大道旁

3、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不增加厂区占地和建筑面积,增建注塑生产线后每年产品新增200万条汽车装饰条、800万个汽车标字牌。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扩建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为冷却塔冷却水,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扩建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引至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在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上安装减震垫等基础减震措施,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减少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新增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在厂内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在厂内利用的则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处置能力的机构转运处置或综合利用。废饱和活性炭喷淋塔废水等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3411日至2023417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5811090箱:qx5811090@163.com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3411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