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状况,现对清远市清新区志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品鑫钙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4年2月23日
注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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