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200MW农光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4-03-18 17:3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现有清远清新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远市清新区200MW农光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200MW农光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200MW农光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

3、项目概况: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 112°46′38.573″,N 24°9′4.666″,总占地面积2565922.95㎡,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拟采用366996块545Wp单晶硅光伏组件,每28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串,18串接入一台225kW逆变器,14台逆变器接入1台3150kVA箱变,11台逆变器接入1台2500kVA箱变,8台逆变器接入1台2000kVA箱变,7台逆变器接入1台1600kVA箱变,共设46个3.15MW子方阵(每个子方阵接入1台3150kVA箱变,共46台3150kVA箱变),3个2.5MW子方阵(每个子方阵接入接入1台2500kVA箱变,共3台2500kVA箱变),4个2MW子方阵(每个子方阵接入接入1台2000kVA箱变,共4台2000kVA箱变),3个1.6MW子方阵 (每个子方阵接入接入1台1600kVA箱变,共3台1600kVA箱变)。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

施工人员的盥洗用水借助周边村民的卫生设施工期含油废水作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严禁外排废水;建立排水沟和截水沟,防止施工废水排入周边河流;

2、噪声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②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屏蔽物;

③合理优化施工时段,在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作业,避免施工噪声在上述时段影响邻近的现有院区外科住院楼及内科住院楼住院病人、恒利阳光新城小区人群正常工作休息;

④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场界较远的地方,保证施工场界达标。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分散安排,而不是集中在有可能干扰附近居民区的某个地点,同时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大气环境

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尘网、设置围挡,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身车轮且密闭无洒漏、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4、固体废物

①建设单位应完善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会引起扬尘的建筑废物采用围隔堆放处理,加强对建筑余泥或建筑材料的管理,确保运输沿途不洒漏,不扬尘,并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地堆放,严禁野蛮装运和乱倒乱卸。

②对余泥、渣土等建筑垃圾,应妥善收集并运输至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竹料等,应进行回收利用,以节省资源。

5、水土流失

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避免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设置表土堆放点,做好遮盖等措施防止洒落至水体,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施工流程,统筹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结束后应对建设中不需要再用水泥覆盖的地面进行绿化。

二、运营期

1、废气

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项目光伏区内不设饭堂和食宿,员工食宿依托周边村落,无油烟废气。

2、废水

项目光伏区内不设饭堂和食宿,员工食宿依托周边村落,因此,不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隔声、吸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

4、固体废物

1)废旧光伏电板跟换后由维修人员带走,不在项目内储存

2)废变压器油依托升压站内危废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4318日至2023年322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5811090邮箱:qx5811090@163.com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