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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吸毒病残人员收治所及精神病院康复中心等六合一场所(含看守所、拘留所等监所)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4-06-03 15:3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现有清远市清新区看守所向我局申请清远市清新区吸毒病残人员收治所及精神病院康复中心等六合一场所(含看守所、拘留所等监所)建设工程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吸毒病残人员收治所及精神病院康复中心等六合一场所(含看守所、拘留所等监所)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吸毒病残人员收治所及精神病院康复中心等六合一场所(含看守所、拘留所等监所)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巿清新区禾云镇井塘村村委会莲塘村

3、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广东省清远巿清新区禾云镇井塘村村委会莲塘村建设内容包含新建看守所业务用房、生活辅助用房、武警中队营房及训练馆、精神病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购置以及配套室外工程建设。看守所关押量800人,精神病院床位150个。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①废水: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医疗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全部废水汇合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禾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②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检验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社会噪声、设备噪声。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绿化等有效防治措施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栅渣、污水站污泥和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4年63日至202467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5811090邮箱:qx581109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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