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鑫龙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年加工玻璃瓶8000万个、塑料瓶2000万个建设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鑫龙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年加工玻璃瓶8000万个、塑料瓶20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鑫龙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年加工玻璃瓶8000万个、塑料瓶2000万个建设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清禅大道8号万洋众创城7栋 |
3、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899.4平方米,购置厂房,配置4条生产线。主要从事化妆品玻璃瓶、塑料瓶的加工,其中外购化妆品玻璃瓶,对其表面进行喷涂、真空镀膜、丝印及烫金加工;通过外购塑料粒进行注塑生产塑料瓶,进行喷涂、真空镀膜、丝印及烫金加工。设计生产能力:年加工量玻璃瓶8000万个、塑料瓶2000万个。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三坑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坑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三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石陂河。 2、废气: ①本项目设置4条喷漆线,调漆、喷漆、流平、固化及稀释剂洗枪过程中,均会产生有机废气、臭气及漆雾废气,调漆房及喷漆线密闭负压抽风,单条喷漆线设有4套“水帘柜”进行降漆雾,降漆雾处理后,与有机废气、臭气分别引至2套“二级喷淋塔+干式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1、TA002)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分别经2条2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DA002)进行排放; ②本项目丝印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于密闭车间,经三面围蔽集气罩抽风收集,丝印电烘箱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经设备风管直连引至总管,上述废气统一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3)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进行排放。 ③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于密闭车间,经三面围蔽集气罩抽风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4)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进行排放。 3、噪声:生产设备经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重新经注塑机进行注塑成型回用。原料废包装、烫金纸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水污泥、水帘柜及喷淋塔更换水、水帘柜及喷淋塔沉渣、废饱和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干式过滤器过滤棉、废空压机油及废空压机油桶,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5811090邮箱:qx58110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