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清新区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仓库改建工程申请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仓库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仓库改建工程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107国道军营路段4号 |
3、项目概况: | 改建项目拟对现有工程进行改建,在现有用地红线范围内重建1栋占地876m2的烟花爆竹仓库、1栋占地24m2的消防泵房和1座容积380m3的消防水池,并配套建设雨污管网和事故应急池。 改建完成后项目占地面积6965m2,仓储烟花爆竹种类包括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改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改建后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 2、废气:①车辆扬尘及尾气:通过在四周设置绿化带、实体围墙、厂区道路硬底化、干燥天气洒水降尘等方式降低污染影响;②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备用发电机的功率较小,使用频率较低,使用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小,尾气通过发电机自带的排烟管引至屋外排放。 3、噪声:主要为来往车辆噪声,采用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厂区绿化、山林阻隔等措施降低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过期、残损烟花爆竹储存于烟花爆竹仓库内的打非储存分区,定期交由当地公安部门统一组织销毁。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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