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向我局申请清远清新110千伏南龙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我局拟对《清远清新110千伏南龙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清新110千伏南龙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 |
3、项目概况: | 南龙110kV变电站原有1#1台主变压器,本期增加1台40MVA的主变压器(2#)。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对施工废水、清洗水则集中收集,经过简易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 2、废气:项目加强保养,使机械、设备状态良好;在施工区及运输路段洒水防尘;运输的材料和弃土表面加盖篷布保护,防止掉落;清洗出入车辆。 3、噪声: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使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4、固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城市管理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ysthjqx_spg@gdq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