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乡镇 > 浸潭镇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及总结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2-07 09:2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区委“四个清新”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立足“特色山水康养小镇”和“中心镇”定位,扎实推进浸潭镇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要求,研究制定《2024年浸潭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到全镇中心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2024年,召开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14次,“第一议题”学习42次,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在浸潭镇落地落实。

       聚焦总结镇域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加强正向宣传引导。例如,2024年10月17日,全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场会在清新区召开。浸潭镇六甲洞村作为其中一个参观点,展示了“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社会工作观察员助力乡村治理的工作成效,并向全省与会人员推广相关工作做法及经验。此外,“织密安全‘防护网’提升群众安全感平安浸潭 网格先行”“综治中心+法庭:清远浸潭打造诉前调解新模式”等10条法治信息被法治日报、学习强国、南方+等省级以上媒体转载。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百千万工程”作为头号工程来抓,紧紧抓住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重大机遇,全力以赴推动“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落地落实,聚焦重点、聚力关键,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用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助力镇域经济发展。

       (二)推动法治广东建设。构建全域“多网合一、一网统管”的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隐患排查、信息收集、矛盾化解等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辖区持续和谐稳定。2024年,我镇共采集人、地、事、物等信息19725条,开展政策宣讲45余场次,排查处置各类安全隐患5285余个,收集社情民意3229余件,以网格治理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以“标杆站点”建设为契机,优化综合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发动298名党员、170名网格员、183名志愿者等组建32支志愿服务队,深入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宣讲等。

       (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利用广东省干部网络教育培训、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扫黑除恶、禁毒、反诈骗、法治宣传等工作,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以及“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开展多场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约89场次,开展法治讲座约130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受教育面约27000人次,不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考评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标对表,推进工作落实。

       (二)规范决策程序,严肃文件制发。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事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示范,督促和教育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推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行政问责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

       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统领,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2场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与突发应急响应等内容,引领镇村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落实我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结合《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成立依法治镇工作专班,全面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法治护航“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目标,持续完善“便民服务+站点服务+志愿服务”模式,升级改造2100㎡独立党群服务中心,配备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区、10个人工服务窗口、34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承接171项政务服务办理事项,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推进“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发挥服务群众“急先锋”“前哨兵”作用。医保、社保、民政、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进驻党群服务中心,本市率先实现镇街级窗口承办社保卡(一卡通)服务,助力“全市通办”落地见效。三是优化镇域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持续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行信用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教育等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拍讯,助推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全面主动推进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和“三审三校”制度,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成立镇信息公开专班,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2024年,全镇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6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条、机构职能3条、规章文件5条、规划计划2条、行政执法3条、财政预决算4条、乡镇动态33条、通知公告13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五是监督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加大人大监督力度。2024年,镇人大共收到代表提出建议36条,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跟踪办理。目前,36条建议均已回复,回复率100%。加强行政监督。2024年,区政府受理我镇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宗,已依法答复2宗,其中结案1宗、未结案1宗。共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宗,胜诉1宗。共收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2份,均已全面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接受社会监督,设置意见箱,公布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等,畅通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24年,接待办理业务20245件,接听来电约2510次,承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1180件,回复率均为100%,“好差评”没有出现红黄牌。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城镇建设办〔2024〕11号)精神,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镇)乡镇建设规划(2024-2026)》,履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程序。二是切实提高行政法治化水平。聘请了广东劲龙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律所委派了两名律师为浸潭镇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全镇32个村(社区)均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一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值班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法治化水平。三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切实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及加强事后公开。2024年,我镇5宗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天内全量、合规录入清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案件调查、勘验、询问笔录制作、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复杂案件均经过班子成员讨论审核方作出处罚决定。四是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坚持多方取证,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采用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看监控,群众走访,交警、公安部门协助等多方面调查取证,务求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受理的案件,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制度以及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制度。2024年,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共328项,我镇累计办理行政检查169宗;行政处罚立案13宗,结案2宗,正在办理4宗,涉刑事移交区林业局7宗,其中林业领域10宗、农业领域1宗、自然资源领域1宗、城市管理领域1宗,共罚没金额约4.67万元。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开展全镇违法搭建、违规广告牌整治专项行动。2024年,共拆除违法建设51处,拆除面积合计约1.28万平方米。

       3.加大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一是完善社会稳定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案件70宗,其中镇接访11宗、上级交办59宗。已办结62宗,均在法定期限内处理答复,按期答复率达到100%,未办结8宗均在处理期限内,对涉法涉诉的信访件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解决。2024年2月,浸潭镇被评为2023年度市级信访工作示范镇。二是聚焦矛盾纠纷化解。断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综治中心+法庭”诉调对接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整合各方资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托村(社区)民情接待室、警务室等平台,开展议事协商,解决村民诉求10843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减轻群众诉累,切实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化解的“集散地”和“终点站”。其中,“综治中心+法庭:清远浸潭打造诉前调解新模式”被法治日报法制网正向报道。三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探索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量化指标,建立“幸福积分”“和美积分存折”“幸福储蓄所”,倡导婚育新风、厚养薄葬、文明健康生活、公共卫生等文明新风,破除农村陈规陋习,以积分制为“小切口”,带动村民自治“大纵深”。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要提升。运用“柔性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事项下放后,镇执法部门与区直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力度还不够。二是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镇级执法工作涉及领域、法律法规较多,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不够全面,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亟需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三是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但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仍较少,创造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还不够多,在政务公开等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工作创新不够。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法治环境氛围还有待加强。受限于场所不足、宣传工作者专业性不足等因素,镇级普法形式较单一,仍以线下宣传为主,普法成效还不够明显,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开展线上普法,法治正向新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的学习还不够主动,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只停留在表面,日常理论学习不能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治理能力的水平有待加强。三是规范执法的意识还不够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程序还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还不够高。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镇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普法宣传活动。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对标对表清远市镇街级标杆便民服务中心评选指标体系,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创建清远市镇街级标杆便民服务中心。以法治思维解决征地、用地、林地等“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卡脖子”问题,全力“啃骨头”“攻山头”。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送法进企业,促进企业矛盾纠纷化解,为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夯实法治保障。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积极推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即“粤执法”)办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抓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为服务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全面推广“综治中心+法庭”诉前调解新模式和浸潭镇六甲洞村“两员两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充分利用“1+6+N”的基层社会体系的优势,发挥“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机制,落实网格管理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平安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