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经过决策启动、方案草案编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出台《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镇)乡镇建设规划(2024-2026年)》。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推动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镇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城镇建设办〔2024〕11号)要求,结合浸潭镇实际,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镇)乡镇建设规划(2024-2026年)》。
二、实施目标与必要性
(一)实施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
(二)必要性分析:按照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城镇建设办〔2014〕11号)要求,需全面推动全省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以规划引领实现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编制建设规划是深入贯彻省、市、区“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的要求。浸潭镇是清新区的中心镇,迫切需要通过提升镇区风貌、提升产业能级、完善配套设施来增强中心镇的辐射带动能力;迫切需要编制建设规划,以规划引领镇域产业联动发展和镇区综合功能提升。
三、主要内容
以“七个一”重点项目为载体,强化圩镇综合服务职能,打造“镇村同美、群众富足、现代宜居”的美好家园。
(一)一年见成效。至2025年,以“七个一”重点项目为载体,抓紧落实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用、早见效,建设美丽圩镇。
(二)三年显成效。至2027年,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治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塑造圩镇风貌、提升环境秩序、创新治理模式”六大建设成果,完成一批美丽乡村建设。
(三)五年立标杆。至2030年,引进科研企业指导生产,不断完善农业、农产品加工、纺织、清洁能源产业链,拓展上下游企业,同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全面实现产业振兴。
(四)十年成示范。至2035年,镇域经济实现“高质量、高附加值、低污染、低耗能”发展,逐步形成农业孵化、加工制造业孵化基地,全面达到中心镇建设标准,成为典型示范。
四、主要文件依据
(一)《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城镇建设办〔2024〕11号)
(二)《广东省乡镇分类建设评价办法操作手册(试行)》
(三)《乡镇建设规划编制要点》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镇)乡镇建设规划(202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