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有关规定,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从人才库中挑选人员,并进行了考察,拟聘用刘芷芊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专项工作聘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证明材料)向龙颈镇人民政府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571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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