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中“公益性岗位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次合同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可以续签。初次安置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岗及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的规定,我镇用人单位对在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拟续聘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1.用人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竹楼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员;拟续聘人员姓名:文鉴新;身份证号码:4418**********5638。
2.用人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崩坑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员;拟续聘人员姓名:潘水其;身份证号码:4401**********5616。
3.用人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枫坑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员;拟续聘人员姓名:徐丽华;身份证号码:4418**********5624。
4.用人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枫坑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员;拟续聘人员姓名:潘汝珍;身份证号码:4418**********2423。
5.用人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布坑村委会;岗位名称:乡村保洁员;拟续聘人员姓名:颜小红;身份证号码:4328**********0620。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电话:0763-5862386
邮箱:sankengrensh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