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现将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市内户籍人员120元/年(各级财政补贴389元/年),市外户籍人员为509元/年。农村户籍人员征收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11月20日;城镇户籍人员扣费时间至2015年12月份结束(城镇居民必须持医保缴费存折(卡)到银行足额缴存,以便扣费)。请各位参保人配合经办人员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缴费工作今后将会常态化,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都可以缴费,未缴费人员请带养老保险存折到邮政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年满60周岁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到人社所(村、居委会)办理领取待遇手续。自2015年12月开始,养老保险待遇金改为社保卡领取。
特此通知
三坑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