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乡镇 > 山塘镇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及总结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3-12-29 15:11   来源:清新区山塘镇   发布机构:   点击:-

  2023年,山塘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山塘镇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现将我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抓,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真正把全镇上下的思想和行动集中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去;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

  主题培训会,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潜移默化的方式,将法治宣传融入群众生活中,营造浓厚氛围;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2023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2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9次,组织开展全镇青年干部夜校培训班10次,培训干部1189人次,15个党支部集中学习180余次,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坚持用先进理论指导实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推进普法社会化运行机制建设。

  积极开展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促进辖区内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载体丰富、形式多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利用“4.15”、“12.4”等宣传节点,结合“八五”普法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常识,切实提高我镇居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愈加完善。今年设摊开展法律咨询8次,接待群众800多人次;悬挂横幅30条,制作宣传牌45个,法治宣传栏宣传资料30张;共开展法治宣传85余场(含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宣传64场次),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5000多份,受教育人数4万余人次。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推进全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职能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普法责任意识,推动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结合业务内容和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2023年,我镇举办了3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了2期干部职工法治专题讲座;组织我镇干部自觉参与“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官网”和“广东省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调整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架构

  一是健全完善组织体系。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工作安排,及时调整以镇委书记为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镇委政法委员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党政一体协调推进合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依法治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协调司法所统筹协调依法治镇工作和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任务为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履职尽责提高建设成效

  今年以来,山塘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学法,严格履行依法治镇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负责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镇、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问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法办事,强化公务用车管理、重点节假日值班值守、信访维稳等制度建设,畅通监督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山塘镇围绕“一规划两纲要”主线,按照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印发的文件要求及分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治建设各项职能

  一是持续织密公共服务网。充分发挥政府在促就业、保民生、提发展的职能作用,巩固和拓展广东省级卫生镇创建成果,推进山塘镇卫生院公共服务科改造升级,构建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推动教育、卫生、文化事业融合健康发展,加快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建。

  二是强化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深入推进基层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法律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全镇共培养60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村居各4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镇15个村(社区)各配置一名法律顾问,由8个律师分片负责;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实际到村社服务245次,登记台账共261条,其中开展法治宣传71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82次、出具法律意见3次、人民调解3次、提供法律援助1次,其他1,进一步保障我镇基层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政策体系配套和推进机制,健全镇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拓展“粤省事”“粤商通”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全镇共配备15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其中14台配到我镇辖区内的14个行政村。

  (二)强化政务公开制度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观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的工作,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发布政务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政府动态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76余条。

  三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调整山塘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山塘镇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文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规范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监督、有落实;建立政务公开审核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把好公开内容审核关,杜绝发生保密文件及信息泄露事件。

  (三)进一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强化执法意识,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执法流程的认识及掌握,做到执法过程全程摄像、拍照记录环节,确保执法过程有据可查,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提高执法过程法治化水平。共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到镇培训5场次,培训执法人员63人次。

  二是提高无纸化办案水平。严格督促执法部门使用“粤执法”软件处理行政执法案件,提高无纸化办案水平,以“软”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硬”实力,以规范流程助力执法人员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要素齐备、法律合理。今年以来接受和移送各类案件立案宗数7宗,其中四宗已办结。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支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执法部门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新增取得执法资格证28人,全镇持政人员共74人。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镇人大积极履行依法监督职权,强化推进严格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违反行政执法规定的执法干部,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进一步增强执法干部工作责任心,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正确贯彻执行。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强化科学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班子会议讨论制度,完善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合理,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予上会讨论;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按年度整理汇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决策事项规范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系统原则和问题导向,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明确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五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合同审查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我镇政府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在防范行政风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平安建设基础

  一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山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积极耐心与申请人沟通,避免或减少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2023年,我镇共有行政诉讼案件一审5件、二审1件。

  二是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立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心,有效解决了部门之间权责重叠现象;建立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综治、宣传、信访、公安等部门随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依法进行处理2023年,共接待来访群众38人次,调处矛盾纠纷844起,为筑牢平安建设打好下扎实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以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为主要工作思路,根据入矫犯罪情况及日常监管情况,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全力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帮教质量成效;对矫正对象实施“一人一案”,防止对象托管、漏管现象,降低对象再犯罪率。按照区级社矫机构要求开展智慧社矫工作,完成智慧屏及链接市级监控系统设备安装。截至目前,共开展调查评估11人,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7人,解除社区矫正14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7名;衔接刑满释放人员共24人,安置和帮教人数24人,安置和帮教率100%

  四是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山塘镇共配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驻山塘派出所调解室1调解员119个,全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信访、综治、司法、公安等联动联调机制,使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得到化解和分流。2023年,我镇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05其中村(社区)调委会调解案件81宗,镇调委会调解案件24;成功调处105宗,调解成功率达100%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确保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合规;畅通、拓宽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建立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推进信访矛盾化解在当地、信访案件解决在基层,做到依法信访、法治信访。2023年全镇信访案件共204宗。

  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个别干部存在学习不够认真深入、了解掌握不及时、理解不深不透,未能很好得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将理论成果转化成工作实效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谁执法谁普法”意识,对行政执法的利害关系人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不严谨,存在马虎敷衍现象,未将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未将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

  三是执法程序执行不严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未对照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存在留置送达无见证人,处罚决定书中没收捕获工具不具体、鉴定意见未见送达当事人征询意见,扣押物品未见任何手续等问题,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还需加强。

  四是信访案件办理不规范。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还有欠缺,在处理群众信访案件过程中,存在信访事项案件回证送达填写不规范、地址填写不规范,信访事项案件受理告知书和答复意见书同时送达等问题,未能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工作人员案件办理的责任意识和调处意识不足。

  五是法治政府队伍建设有待增强。我镇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专业人才较为紧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不顺畅,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工作落实存在延迟,法治政府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六、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开展法治理论学习。结合“线上加线下”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工作条例等法治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狠抓干部执法资格证考试,建强我镇行政执法队伍。

  (二)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职能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意识,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立足各自职能建言献策,认领任务清单,推动形成“谁执法谁普法”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规范行政执法和信访办理流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培训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法治办案水平,规范行政执法和信访办理流程,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照流程要求开展工作,杜绝流程不规范、证据不充分、处理不严谨等问题。每年举办2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每季度举办1次行政执法主题培训班。

  (四)借助外力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坚持聘请专家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点行政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行重大决策和一般决策分类管理,制定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我镇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

  20231228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