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清新区棉纺类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太平镇长裕棉厂“7.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我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我镇棉纺类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保持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镇决定从8月24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棉纺类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我镇现有的棉纺类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提高棉纺类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棉纺类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潭镇棉纺类企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建洪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禤志军 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建彬 党政办副主任
张孙铭 经济办主任、安监站副站长
孙桂生 农办主任
罗 亮 社事办主任
邓国飞 生态环境保护办主任、国土所所长
侯振江 财政所所长、人大办主任
侯飞宇 司法所所长、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江绍祥 人社所负责人
毛志宁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温永杰 交警中队队长
陈卫东 物业站站长
陈盛强 林业站站长
庄贤秋 卫生院院长
朱建文 供电所所长
郑国标 中心校校长
罗海建 派出所副所长
陈锋华 镇专职消防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专职消防队,由罗海建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锋华兼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联系电话:5623119。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凡现有的棉纺、针织、印染、制衣类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重点
1、是否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2、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铺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实施步骤
棉纺类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检查内容和目标任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建立整治工作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对辖区内所有棉纺类企业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23日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挥协调。石潭镇棉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党政办、安监站、农业办、社事办、规划办、国土所、财政所、司法所、人社所、工商所、交警中队、物业站、林业站、卫生院、中心校、供电所、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动配合,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各消防安全成员单位要按照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联动,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二)完善治理体系。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推动各村(居)委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发动综治、村(居)委、安监、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上门入户、进厂入村进行排查,落实严格整治,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三)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镇政府将建立棉纺类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理行动跟踪问责机制,把棉纺类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理行动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