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邓健明同志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广东省人民政府监制),现声明作废,详细信息如下:邓健明,证件号:19180697598。
特此声明。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