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于2018年8月投资300万元到清远市寻乡记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乡记公司”),资金来源是省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根据《寻乡记醉乡里扶贫资金参股合作协议书》,投资项目为寻乡记醉乡里项目,合作期为10年,即2018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0日,寻乡记公司每年8月30日前支付项目收益分红资金42万元,共支付10年,合作期满后不需返还投资本金。截至2023年8月,我镇共收到收益款合计138万元,其中2019—2021年每年收益款42万元,2022年收益款12万元。经与寻乡记公司协商以及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拟调整寻乡记醉乡里项目投资回报方式,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本金调整:经商议,我镇收到寻乡记公司的138万元,其中90万元属寻乡记公司已归还我镇的本金,48万元属收益款。剩余未归还的本金是210万元,将继续投资到寻乡记公司。
2.回报率调整:原定投资回报率由原来的每年固定收益分红42万元变更为每年回报率4%,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最新要求,经与寻乡记公司重新商议,拟调整为2023—2024年每年收益率5.5%,2025—2028年每年收益率5%,即2023—2024年每年回报金额=剩余本金*5.5%,2025—2028年每年回报金额=剩余本金*5%。
3.收益款支付和本金归还时间:经商议,寻乡记公司支付收益款时间变更为每半年支付一次,至2028年8月30日到期一次性归还入股本金210万元。寻乡记公司可提前归还本金,资金收益按实际剩余本金计算。
现将调整石潭镇扶贫资产项目寻乡记醉乡里回报方式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石潭镇农业农村办反映。联系电话:0763-562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