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口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太和镇坑口村委会坑口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制定《太和镇坑口村委会坑口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太和镇坑口村委会坑口村山体滑坡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认真做好太和镇坑口村委会坑口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和《清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健全坑口村委会坑口村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规范临灾、发灾应急处置程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隐患点特征及潜在威胁
太和镇坑口村委会坑口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该滑坡体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02′19″,北纬23°47′15″,滑坡体处于村背。潜在威胁6户30人,灾害体规模为小型,较不稳定,虽然多年没有发生滑坡情况,但危险源仍未消除。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太和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指挥长,主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共服务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供电所、财政所及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负责在遇紧急状态、临灾、发灾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人员、抢险救灾等工作。当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设置警示标志。在隐患点显眼位置设置警示牌,划定警戒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
(三)落实隐患点防治责任制。隐患点防治责任单位为太和镇政府,直接责任单位为坑口村委会;第一责任人为镇主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为坑口村委会主任;监测责任人为坑口村村民小组组长。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督促监测责任人做好隐患点监测工作,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定期开展隐患监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镇自然资源所和第一责任人报告,遇危急状况可先行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号,组织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监测责任人应按照要求定期开展隐患点监测,并将监测记录报送镇自然资源所,凡收到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或遇局地灾害性强降雨天气时必须加密监测与巡查频率,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隐患点防灾责任人报告,也可越级向镇自然资源所或镇政府报告,遇危急状况可先行向受威胁群体发布预警信号,督促受威胁人员迅速疏散至安全地带。
四、应急处置
当发现隐患点异常变动,出现危急状况时,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应急处置包括启动应急响应、发出预警信号、组织人员疏散等。
(一)应急响应。当隐患体及周边环境发生异动(如:动物躁动不安),可能发生灾情时,或收到隐患点区域达四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时,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应迅速发布预警信号,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迅速赶赴现场,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疏散人员等应急处置工作。遇危急状况,有可能发生灾情的情形时,隐患点直接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在向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或镇政府报告的同时,可在本隐患点影响范围内先行发布预警信号,督促受威胁人员迅速疏散至安全地带。
(二)预警信号。本隐患点地质灾害预警信号为急促的铜锣声和吹哨子。
(三)人员疏散。当本隐患点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在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马上按照“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规定的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撤离顺序按照:先人后物;先老人、妇幼,后青壮年。人员撤离后,镇地质灾害指挥部应指定人员对现场进行清查,检查是否仍有人员滞留在房屋内,对仍滞留在房屋内、行动不便或不愿撤离的人员,要迅速采取措施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对拒不撤离的,可采取强制措施将其疏散至安全地带。
(四)疏散路线。沿路向旧林场方向撤离。
五、人员安置
启动应急响应,预警信号发出后,村民撤离到旧林场集中清点人数。
(一)安置地点。坑口村委会预定的临时房屋。
(二)安置措施。公共服务办和财政所负责被安置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用水和住宿等工作;供电所负责被安置人员的照明用电工作;卫生院负责被安置人员的伤、病、卫生防疫和住宿地卫生防疫工作;派出所负责被安置人员的安全工作。
六、抢险救灾
发生灾情后,为确保防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镇成立六个抢险救灾工作组。
(一)抢险搬运组
组 长: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武装部副部长
成 员:民兵预备役和应急分队人员
负责人、财、物的抢救和搬运工作。
(二)救灾安置组
组 长:主管民政工作的镇领导
副组长:公共服务办主任
成 员:公共服务办和财政所全体人员。
负责守在群众的食宿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三)治安保障组
组 长:主管治安工作的镇领导
副组长:乐园派出所所长或副所长
成 员:乐园派出所全体人员
负责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四)卫生救护组
组 长:主管医疗卫生工作的镇领导
副组长:卫生院院长
成 员:卫生院全体人员
在村委会设立抢险医疗救护点,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五)电力、通讯抢修组
组 长:联系电力、通讯的镇领导
副组长:经济发展办主任
成 员:电力、通讯部门全体人员
保障防灾抗灾用电,负责村与镇指挥部和区及有关部门之间的有线、无线通讯业务的正常使用。
(六)灾后调查及重建组
组 长:主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镇领导
副组长:自然资源所所长
成 员:自然资源所和农业农村办全体人员
负责协助灾害调查专家组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及灾后重建工作。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关于《太和镇坑口村委会坑口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