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政府、人大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接待、调研、统计、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交办、督办镇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人大代表建议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市区人大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开展创新性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百千万工程办公室
提出中长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规划建议。负责镇委、政府重大事项、中心工作任务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分析研判、流转督办、督查考核,承担研究协调推进产业发展、镇村建设、绿美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推广本镇在“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制度化成果,开展宣传交流。督促落实“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及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
三、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党员发展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育、外事侨务、联络政协、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联络省、市、区政协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以及统筹联村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动员组织辖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
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镇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全生产、消防治理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居)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防旱防风、防灾减灾救灾、消防、森林防灭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指导村(社区)做好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开展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工作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火灾隐患,负责督促整改,指导村(社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措施意见。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渔业等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和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农林渔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农业发展、产业培育、美丽乡村建设、宅基地审批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协助基本农田管理以及农业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负责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农业污染、黑臭水体、养殖业染污综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质监测、露天焚烧相关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科级)
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并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受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承担辖区内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执法任务。
八、文化和旅游办公室
负责文化、体育、旅游、教育等工作。负责统筹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举办群众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建设工作,对村(社区)文化工作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开展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文化站、农家书屋、乡村博物馆建设运营等工作。负责“扫黄打非”工作。对本地旅游资源进行调研、整理和宣传推介,推动旅游扶贫、红色旅游相关工作,大力发展民宿、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等,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层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承担对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管理。
九、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订编制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承担经济发展、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住建、自建房管理和服务、城镇化建设和管理、科技、科普、创新创业、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营商环境、节能减排、国防动员等工作。负责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工业统计工作。牵头统筹辖区内生态环保工作,建立环境保护机制,牵头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工作和辖区内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业污染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和综合防治,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完善环评报批手续并对建设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十、公共服务办公室
承担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
十一、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等工作职能,负责开展对居委会指导、服务,协调业委会相关工作,落实居住小区综合管理。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统筹协调志愿服务工作。协助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协助做好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市容环卫、扬尘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综合整治、自建房管理和服务、城镇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会同镇执法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管控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相关工作,做好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