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法治水平,建设法治社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面落实政府依法行政职能
一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在镇党政综合服务中心安装了市民自助服务终端机,向群众提供违章查询、车票查询、水费查询、预约挂号等基本生产生活服务,为群众提供了更多便利。2017年镇综合服务中心共为群众办理各类党政事务13000多件。组织各村(社区)的代办员进行了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操作培训,对办理事项进行了录入,统一了服务项目。为各村(社区)安装身份证阅读器及满意度评价器,通过扫描仪等录入设备对申报材料实行网络传送,实现村级、乡镇事项远程代办和部门前后台审批环节系统连接,网上办事大厅与线下服务中心有机对接,有效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改革和网格化管理。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强化在法治的框架内,将自上而下的政府行政和自下而上的群众自治结合起来,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同时,大力构建以镇综治中心为枢纽、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综治维稳力量为主导、以综治信息系统为支撑,覆盖城乡社区、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社会治理工作体系。
三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按照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迳口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北江沿岸辖区内的码头等经营单位的巡查,及时向区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反馈巡查情况。强化用水源保护区附近村庄的日常保洁工作,对影响环境卫生的黑点进行了治理,有效防止水源污染。认真做好广东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关停了两间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做好植树绿化工作,在植树节期间到乡村种植绿化树木300多株,对荒山和火烧迹地700多亩林地进行抚育,不断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印发了《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先经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印发前送区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由党政办统一编号,印发后还将抄送区法制机构备查,并在门户网站上一并发布。统过实施上述“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印发程序,有效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机制。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对我镇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份,清理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 标注“暂行”、 “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三、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班子会议工作规程》,明确了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大决策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对行政听证范围、实施主体与程序作出全面规范。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集体民主决策。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聘请了3名法律担任全镇18个村(居)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传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法制宣传效果,进一步规范了村(社区)的各项工作,使村(社区)的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与广东劲龙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协议书,由该所指派一名律师担任我镇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是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成立了太和镇重大行政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重大行政风险评估办法,对群众影响较大的行政决策实施民意调查、组织听证和风险评估,确保行政决策的实施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取得执法资格。区安监局和区卫计局通过委托的方式,分别把部分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权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执法权下放到我镇,我镇执法部门依法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此外,我镇还按照行政执法证的领证要求,组织工作人员,通过行政执法知识学习、统一考试等程序,取得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后,才允许上岗执法,杜绝临时工、合同工上岗执法,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是严格按程序执法。镇属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委托权限进行执法。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时,做到依法出示证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和作出行证决定,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做到廉洁执法。执法资料及时立卷归档,随时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我镇共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22宗,征收金额57万元;受理了劳资纠纷案件共5宗,已处理5宗;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504家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504份,排查隐患662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6份,限期整改隐患72处,现场整改隐患590处;查扣销毁烟花爆竹43箱(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取缔定点“黑加油点”3个、流动非法“加油点”5个;依法遏制发出违章建设和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34宗。通过科学执法,实施依法行政,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对行政权益实施有效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每年召开一次镇级人民代表大会,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由镇人大进行审议,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一年来,我镇共收到各方面的人大议案(意见)和政协提案(建议)6件,均由主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落实专人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复,办复率达到100%,各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的结果普遍感到满意。
二是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反映的行政执法及政府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对互联网舆情日报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互联网舆情7宗,全部均能按时进行处理和答复。
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建立了太和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设立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申请公开系统、意见箱等,由专人负责定期收集、编制信息和数据,在镇公开栏和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党政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进处理并按时进行回复。今年以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开栏公开各类信息共142条,受理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市长信箱投诉咨询564宗(其中12345投诉528宗 ,门户网站投诉14宗,市(区)长信箱投诉22宗),所有投诉均能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六、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做好“法律六进”工作,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板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今年共提供法律咨询65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宗,有效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定期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实行分类管理和领导包案,由专人负责处理,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做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接访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6宗,其中信访案件69宗(完成45宗),劳动争议类、司法调解类案件共7宗(完成7宗),化解市交办积案1宗。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七、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主体建设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镇司法所年初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镇领导班子开展了2期法治专题讲座,分别学习了《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和《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参加全镇普法学习培训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领导干部法律读本》法律法规。有效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法制观念。
二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由镇司法所定期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和考试,系统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和技巧、执法纪律等。此外,还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