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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新区太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7-10-10 00:00   来源:清新区太平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各村、有关单位:

现将《清新区太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27

清新区太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粤农〔2014〕275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采取由易到难、分类指导、分阶段推进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一是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二是通过有效的置换整合,把零散土地相对集中起来,解决农村土地零碎化的问题,推动农业规模经营。三是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四是承包地地块、承包地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五是建立我区涵盖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土地流转管理系统、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一体化监管平台,提高农村土地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等因土地流转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记入账证,确权登记后不改变原有承包地面积的惠农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在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要按照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开展互换并地等形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完善必要手续和程序,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四至”范围内实测面积登记账证,并取得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认可。对于擅自侵占林地或其他集体土地种植农作物的,不能作为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二)坚持基本稳定的原则

    在二轮土地承包基础上,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和完善,而不是重新调整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维持原土地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三)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等行业标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清测、确权、登记等每一个环节必须要有农民群众参与,结果认定要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同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全程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稳妥推进,不能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楚的待明晰权属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五)坚持尊重民意,民主决策的原则

    在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对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各类具体问题,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采取一事一议等基层民主决策的方式妥善处理。

(六)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村是责任主体,镇、村(组)负责具体落实和组织实施。

    四、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及完成目标任务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流程13):

    (1)成立机构。成立以镇委书记为一把手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农业、国土、财政、司法、档案、宣传、信访等部门为成员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农办,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表决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再具体实施。

(3)宣传培训。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开信、宣传单、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让各级干部、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召开市、县、镇(街)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重点培训县、镇(街)有关工作人员及村干部,使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4)收集资料。收集二轮承包台账、户籍、行政区代码以及行政界线、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基本农田范围线、地力登记划分成果、国有用地红线、林权界线、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确权成果等资料。

(5)摸底调查。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发放并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等,收集核实二轮承包农户户籍、二轮承包台账等信息,并逐户签字认可。

(6)制作底图。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并添加标注。以图形纹理的形式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制作打印工作底图。

(7)外业调查。由镇、村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户主或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 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现场指界后,由调绘人员标注上图,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按照编码规则编码,形成有地类、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等信息的草图。

(8)内业处理。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作地块分布图(确认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等图件资料及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簿、合同等资料。

(9)张榜公示。集体经济组织在地块分布图(公示图)、公示表上加盖公章,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 镇、村工作人员与调查人员应及时核实、修正, 并再次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10)签印确认。公示无异议的, 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确认图)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

(11)审核颁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本组织的确权成果资料连同《土地承包合同》,上报镇政府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农户颁发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造册登记。

(12)归档建库。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将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进行归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13)检查验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各地及时总结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并逐级上报。在县(市、区)自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地级以上市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省组成检查组对各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抽查。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确权模式及完成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我省坚持以确四至到户为主,严格要求在今年底完成全镇80%,确四至到户达到70%的任务,做实、做细、做足每一环节的确权颁证工作,做到对上符合政策要求,对下充分尊重民意,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一是确四至到户,有条件的村组可以先整合后再确四至到户;二是确面积(份额)到户,即是确权到村,确股到户;三是同一村组,一部分土地确四至到户,一部分土地确面积(份额)到户的混合模式。按照清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太平镇以确四至到户的模式为主,各村委会在推进工作中牢固树立坚持以确四至到户为主的确权模式。

    (三)时间节点

1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任务,太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实施推进,以确四至到户为主的村委会在2017年9月底完成20%,2017年10底累计完成40%,2017年11底累计完成60%,2017年12底累计完成75%;其他模式的在2017年9月底完成10%,2017年10底累计完成20%,2017年11底累计完成250%,2017年12底累计完成25%,并迅速完二轮公示

2秦皇、山心、郭屋、车公洞4个村委会村民,以全面确四至到户为主的确权模式,2017年9月底完成20%,2017年10底累计完成40%,2017年11底累计完成60%,2017年12底累计完成100%任务地界的指认及二轮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纳入区2015年和2017年农村重点工作之一,各村(组)要高度重视,驻村团队主要领导是这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选派精兵强将下派到村小组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报镇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分工

镇农办: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有关业务培训,协助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镇农改办:负责指导各村委会开展土地置换整合工作。

镇国土所: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相关资料并给予技术支持,提供土地确权所需的资料、材料。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和加强资金监管,提供资金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农村稳定,提供农户的户籍资料。

镇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各宣传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宣传工作。

镇信访办:负责做好调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上访事项,实现专人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上访案件。

镇司法所: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纠纷。

镇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

以上各单位需指派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协调与沟通的专职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报镇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村(组):要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宣传,具体负责细化本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搞好相关资料档案归档管理;指导和督促村小组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和反馈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三)明确工作进度和程序

    我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先解决土地置换整合后,再进行确权登记。自然村完成土地置换整合工作后,立即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要求进行下一阶段工作,镇领导小组收到信息并核实后立即进行入户指认地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1优先确权阶段。置换整合工作较好,土地权属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优先确权。            

    2重点推进阶段。置换整合工作较好,土地权属部分不清楚的可先对权属清楚的进行确权,权属有争议的待调解后确权。土地权属清楚,置换整合工作落后的要充分发挥群众主观意识,广泛宣传发动,尽快将整合工作做好,再确权。

    3攻坚阶段。土地权属不清楚,置换整合工作落后,阻力较大的,要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可以分片分阶段完成相关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导

    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村(组)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召开汇报会,每周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此项工作底数不清,造成此项工作流于形式,引起群众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组)要切实做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并于每周五书面向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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