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汛前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清防办〔2023〕2 号)通知精神,近日,我局副局长梁列彰率城乡建设股相关工作人员到浸潭镇、石潭镇、禾云镇、龙颈镇、三坑镇、太平镇、太和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工作。
梁列彰强调,各镇要切实做好汛前防灾救灾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时值汛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危房排查的重要性,尤其对住户集中、风险高的要加强巡查,确保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二是必须建立防汛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防洪防汛准备工作;三是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巡查,落实网格责任制,切实做到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