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公安服务改革
进一步拓展便民利民服务渠道
不断满足群众办证需求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将于
每周六9:00-12:00
15:00-17:30
推出户政业务“周末办”
具体安排如下:
身份证自助办理指引
办事指南
(居民身份证办理)
未满16周岁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陪同申领人现场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照相馆拍照后取得),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居住信息、监护关系材料(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户关系不能证明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
年满16周岁居民: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住信息、相片回执(照相馆拍照后取得)。
未满16周岁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陪同申领人现场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相片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材料(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户关系不能证明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
年满16周岁居民:1.现场办理:需要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相片回执,属于期满换领身份证的情况,需提交原居民身份证。属清远户籍的,可到清远市内设有身份证自助办理机的自助区自行办理。2.线上办理:年满16周岁以上本省户籍居民,且已在我省公安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通过“粤居码”小程序-户政服务-居民身份证换补领服务,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业务。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