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处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怎么做?
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挂靠经营。
根据《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的,由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缴挂靠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安排安全生产状态评价未达到相关等级的驾驶人员参加安全驾驶脱产教育,并如实记录教育情况,不得安排其在评价周期内承担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运输以及跨省运输等高风险的运输任务。
根据《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排驾驶人员在评价周期内承担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运输或者跨省运输等高风险运输任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应当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确保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在运输中正常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时上传车辆和驾驶人员动态信息。
根据《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时上传车辆和驾驶人员动态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