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7月7日至7月16日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清远市清新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截至2023年7月16日,区发展改革局未收到公众反馈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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