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开展清远市清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禾云)一期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与的评估工作,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7日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清远市清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禾云)一期主要内容及产业规划环评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工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社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月7日,我单位未收到公众反馈的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