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7日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公众征集《清远市清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的意见,截至2025年8月7日,我局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