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我局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意见的公告》,截至2026年1月26日,公告期已满,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26年1月29日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