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清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5-2034年)》,并于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7日通过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并多次征求清新区各相关单位意见,现编制单位根据意见反馈情况,经修改和完善形成《清远市清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5-2034年)》(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我局已将《规划》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4日至3月5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网址:https://www.qingxin.gov.cn/hdjlpt/yjzj/answer/48848
截至2026年3月11日,我局没有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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