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到清新区范围内的邮政储蓄银行前台办理。(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城乡股电话:0763-5814299)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