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 2021-01-14 09:0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清新发改〔2021〕3号                             签发人:邓宝茂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区发展改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动清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快发展等工作中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审批投资项目。2020年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1001宗,投资总额479.49亿元。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95宗,投资总额385.09亿元;审批政府投资项目806宗,投资总额94.39亿元。

(二)依法加强债券项目管理工作。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以来,我局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目前共发行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债券项目有11个(其中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发行分2批次发行),下达专项债券资金共8.1亿元。其中卫生领域项目1个,发债金额2.6亿元;教育领域项目2个,发债金额0.9亿元;交通领域项目1个,发债金额0.7亿元;城镇供水基础设施领域项目3个,发债金额1.3亿元;园区基础设施项目2个,发债金额2.2亿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领域项目1个,发债金额0.2亿元。旅游领域项目1个,发债金额0.2亿元。

(三)依法组织编制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清远市清新区)实施方案等各项工作任务。一是9月14日,我局与广东中科经济研究院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完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清远市清新区实施方案(上报稿)》,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目前,《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清远市清新区实施方案》(上报稿)已完成编制并上报国家发改委。二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协助办理了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两份议案(议案第2020073号、议案第2020024号)。三是《清远市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年)》已基本完成编制。

(四)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依法落实困难群众解困工作。一是牵头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2020年我区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惠及的群众约2.31万人,发放资金约1380.64万元。二是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价格。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足额缴纳用水费用的非居民用户实行“欠费不停供”,对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执行工业用水价的个体工商户,均下调10%,惠及主城区范围的用水户数12779户,惠及镇级用水户数约850户。三是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我局出台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文件,要求正茂燃气有限公司加强与供气企业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目前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优惠气价,拓展更合适的供气途径,积极争取更多的优惠气源,并在前期优惠的基础上加大降低销售力度。四是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为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局根据省、市发展改革部门的要求,协调当地供电部门降低电价,全面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覆盖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进行结算,惠及用户约2.87万户,2至12月合计减免用户电费3319.48万元。

(四)贯彻落实收费政策,不断加强备案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局依法完成办理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核定2宗;解答群众关注的有关收费问题工单11宗。二是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简化了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手续,不再网上申报和办理,转为窗口即办,完成办理备案登记共67宗。三是督促房地产企业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我区完成123宗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备案,共18921套,建筑面积均价为8672.88元/平方米。四是进一步做好清新区重要农贸商品和居民公共服务价格监测工作。把价格监测工作作为是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2020年,我局在中心城区建立的3个价格监测点,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数据报表594份,撰写市场价格动态分析材料15篇。五是打造高效热情的服务型窗口。2020年窗口登记办件数量为343件,满意评议数为343件。六是积极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目前,清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已将农业用水价格方案报区政府审议。

(五)不断加强信用建设和价格认定工作。一是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启动了我区“两建”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作,按国家及省信用信息归集规范要求,对现有信用目录进行标准规范改造。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根据我区各有关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国家、省对公共信用信息数据采集的需要,修订了我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二是加强信用修复。依托“信用清新”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20年,经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处罚机关同意、信建办核查信用修复资料合规无误后,对在区“两建”平台公示的4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信用修复。与此同时,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按国家或省定标准认定“红黑名单”。2020年,区信建办依法公示经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税务局确认的2019年度“红名单”企业376家,“黑名单”企业60家。三是加强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工作。2020年共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协助290宗,标的金额合计157万元;共受理7宗财政部门提出的价格认定协助,标的金额合计186万元。

(六)全面推进营商法治化建设。一是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二是把解读《法治营商环境条例》法治专题讲座列入区委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探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三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查《清远市清新区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优化程序办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开展公平竞争工作。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方案》,着力对以前清理缺漏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重点补清。五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关,区发展改革局2020年共依法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1001宗。

(七)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启动我区“两建”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根据我区各有关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国家、省对公共信用信息数据采集的需要,修订我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0年,信用体系涉及部门33个,151类信息资源,归集1,136,746条数据,其中对外公开部门30个,106类信息资源,309,142条数据。二是推动将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要求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及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目前,清新信用联合奖惩接口已经嵌入到广东政务服务网清远市清新区业务申办系统,并在日常工作中推广使用信用联合奖惩信息,把信用相关信息应用到行政审批的全过程。三是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扶持等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则根据其失信行为的类别和程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或依法实施信用约束。

(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规范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进一步调整了局班子成员分工,充分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工作成效,确保工作高效运作。一是严格落实决策制度。按照《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二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落实《清远市清新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应评尽评”,有效规避、预防了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了重大事项的顺利推进实施。

(九)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2020年我局工作人员新领(考取)5个行政执法证。

(十)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和参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干部职工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课时。局党组将根据各个阶段普法工作重点,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举办专题培训。二是建立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考核制度。按照区法治办《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的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区举行的普法教育考试,并将考核成绩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挂勾,考试成绩合格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定的依据,考试不合格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三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推进法律宣传“六进”活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和“六稳”“六保”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学法的气氛,同时根据部门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价格法》和《清新区储备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争取最广大群众对发展改革事业的支持。四是积极参加学法活动。组织了3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全区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并进入决赛和获得优秀奖。

(十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宝茂同志带领局党组成员将学习宣传宣讲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向分管领域宣讲、粤政易工作群交流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依法治国的认识,并将理论联系转化为生产力,指导我局改革发展工作。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均召开专题学法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发展改革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二是对标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根据《2020年清远市清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我局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加强法治清新建设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进、推进法治建设人才培养等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对标落实了各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三重一大、价格收费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等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行政决策前均开展法制审查并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由集体讨论决定。与此同时,我局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审批流程,要求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保密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均履行审批后再由本人审批发布。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电力能源职责划入我局。我局及时调整了权责清单,理清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责清单。2020年共开展了3次规范化的行政执法检查,1个行政许可、无行政处罚行为。五是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根据调整后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我局完善了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部门负责,本人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机制。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局主要领导邓宝茂同志带领局党组、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均自觉维护宪法和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开展各项工作。2020年我局无出庭应诉及行政案件。七是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局主要领导邓宝茂同志带头认真按照省、市、区关于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专题学法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学考活动,全局在编在职的干部职工共32人参加了学法考试并于9月21日上午,我局邀请法律顾问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律师凌伟明律师到我局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与此同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我局在粮食收购、电力能源管理等派发法治宣传资料200份。八是2019年度我局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反馈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机构改革后电力能源职责新划入我局,相关工作人员欠缺专业知识,导致部分工作未能高效完成,加之电力能源工作多、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人员严重不足。二是业务人员培训力度不够,在产业结构、布局、项目管理、执法等领域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宣传引导力度不够。全区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部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不够强,一些涉众型的恶意欺诈,合同诈骗案件,对社会诚信体系的破坏极大。企业融资门槛提高,项目资金困难加大,也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四是社会信用信息存在多端口录入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部门间的衔接配合,聚焦我区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加强整改落实,合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二是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按全省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改造提升要求,进一步配合做好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电子证照库、网上中介超市等相关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构建“一网通办”的技术支撑体系。三是充分利用区两建平台和信用清新网站,继续归集录入企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监督、共同管理的目标。四是综合利用电子屏、展板、标语、横幅等户外资源,及时向群众介绍法律法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公证处及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的工作流程,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3日


















抄报:区委、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

抄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