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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15 15:13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努力营造优质、高效、便民的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2021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运行。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完善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工作责任分解到股室,形成工作台账责任落实到人,明确2020年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保证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加强学习领会,提升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强化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任务。二是局党组积极落实“党组带头增强法治观念、深化法治实践”要求,认真开展了中心组法治学习、会前学法等工作,严格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督促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三是坚持每周例会,抓好集中学法。为搞好普法教育,我局以“依法学法”为关键,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把法律知识贯穿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和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不断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一年以来,我局共组织专题学习2场(次),专题报告会2次,政策法规等集中学习会20场(次),受训干部255人(次),参加学法考试全部达标。我局全体干部通过不断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

     (三)坚持依法行政,履行部门职责。

      1.深化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开展“一件事”主题式在线办理试点工作。开通专窗为群众提供“开办商场超市(个体户)”、“开办酒店”、“开办食品小作坊”、“开办KTV”等一次办成一件事的主题式“一窗受理”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善系统建设,确保运行畅顺。我局联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15个审批部门以及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共服务企业的事项清单梳理,并在系统配置业务流程,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开通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账号,完善办事指南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审批阶段“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同时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创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以及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和管理,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制度建设,落实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自2020年6月17日我区在工建综合窗口发出全区第一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受理业务810宗,已办结出证509宗。

       2.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增设统一身份认证综合窗口、一件事办理综合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一窗受理”主题式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现场次数。有计划地推进预约办事服务,升级大厅叫号系统,与易清新公众号对接,对市场监管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实施预约办理,节省企业群众办事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推进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截至2020年11月30日,由省统筹统一配置使用电子证照和通过清新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配置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3个单位涉及使用62种电子证照,共发电子证照约196万张。积极推广应用网上中介超市。今年以来,我区业主通过网上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611条,已签约服务项目223个,完成项目99项。

       4.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积极开展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我局对取消、重心下移事项清单进行核实,检查省取消的事项在系统中是否还在实施使用和对省重心下移事项进行纳入实施。经核实,我区将涉及区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等9个单位的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取消共254项,将区教育局纳入实施重心下移事项共3项,承接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行使层级到区级的委托事项3项。

       5.认真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清单。2020年1月21日,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规范性文件,并分别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清单(第一批)》和《清远市清新区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清单(第二批)》,提升服务效率,并对规范性文件加强了审查和备案。  

      6.进一步提高“四办”比率。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9〕43号)关于“四办”比率的要求,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各自的四办比率,并通过工作政务微信群、电话等指导比率较低的职能部门提高比率。经区各单位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0日,我区网上办比率91.96%、一次办比率99.78%、马上办比率77.11%,同比均有大幅度的提升,大大提高了服务办事效率。

       7.积极做好2020年度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迎评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对照数据指标进行解读和集中录入,促使我区“自助办”“就近办”“跨域办”和“单点登录”等方面的数据达到标准,确保我区完成目标任务,不拖全市后腿。

       8.扎实开展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一是增加区热线承办单位,目前,我区热线平台共有59个承办单位,今年1~11月我区受理工单总数24511件,工单派发单位共53个;处理工单共24103件,工单办结率100%,超时回复工单2件,按时回复率99.99%。全区没有出现红牌现象。市民对处理不满意的工单有1270件,满意率为94.73%。积极处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单1011件,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向相关单位及时派发并处理紧急工单64件。四是召开疑难工单协调会7次,协调解决涉及当时积压在平台的疑难工单。

       9.认真做好政务大数据事项基础数据共享。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依托区“两建”信息平台进行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做好平台日常运维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政务信息资源库共登记部门46个,注册目录682个,归集资源总量2140967条。信用体系涉及部门33个,信息资源151类,数据1136749条,其中,对外公开的部门30个,信息资源106类,数据309145条。“两建”信息平台已实现与网上办事大厅、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系统对接,进一步推动了政务数据的共享。拓展“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截止2020年11月30日,我区“粤省事”实名用户人数达395029人,“粤政易”开通数及应用率在全市排名前列。

       10.积极推进“五大行动”。出台《清新区公共服务暖心配送试点镇实施方案》,选定太和、三坑两镇作为示范点,开展暖心配送服务,一方面抓好工作的统筹谋划,担起牵头部门职责,加强与镇和区直机关单位沟通协调,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抓好经费保障落实,指导暖心配送服务工作场所完善和相关制度、办事指南完善,9月底顺利试运行以来,截至2020年12月15日,为群众办理暖心事项182件,受惠群众193人次。

      (四)严格落实要求,扎实推进工作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9〕43号)要求,积极配合区委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政府办公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委宣传部、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做好加强依法治区工作。二是认真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定期组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三是认真配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宣传贯彻《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认真配合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做好实施赋权强镇改革工作,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2020年2月10日,我局将《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清新政数〔2020〕3号)报区司法局备案。五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依法防控宣传,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六是认真做好创文巩卫、精准扶贫、禁毒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

       (五)加强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一是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窗口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对广大办事群众的普法宣传,及时张贴涉及“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办事群众了解国家新政策、新要求。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并切实掌握与本窗口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及政策法规,对前来咨询的办事群众要切实做好解答释疑和普法宣传工作。在办事大厅显示屏及时更新国家新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交流依法治区工作经验,为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供良好平台。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创文、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禁毒等中心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进社区,向村民市民宣传政策及法律知识。三是组建普法工作志愿者队伍,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开展,围绕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了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四是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信等线上新媒体,定期推送、转发法律相关的信息、插画及视频,向更多的群众普及了宪法、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贡献了一份力量。五是将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当中,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让普法活动进社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专业化、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相对缺乏,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相关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责任清单的落实仍需进一步加强,特别规范性文件方面制订、届满评估、清理等工作有待加强。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大法治工作力度,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是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党管法治工作,深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党组对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制定2021年学法计划和完善法治工作责任清单,根据人员调整,完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积极开展法治主题教育活动。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动机构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建设服务保障,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扩展政务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强化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强化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和监督,通过扩大并联审批、网上审批范围,积极推广“暖心配送”服务工作,全面规范代办服务业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拟订2021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深入推进我区政务数据治理工作,推广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应用,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将我区政务信息系统迁移逐步迁移到市政务云平台,做好系统的维护及更新,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助力我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八五”普法工作统筹安排。积极围绕区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聘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风险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组织做好《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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