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聚焦“五个牢牢把握”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2022年清新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清远市清新区党员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2022年,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区镇党校学习宣传11场次1012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共召开集中学习会100多场次。二是面向基层开展互动化、分众化、对象化宣讲。区领导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深入学习、精心备课,带头到联系点和相关学校进行集中宣讲;及时组建主题宣讲团22人,深入各镇各单位开展“六进”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清新落地生根、走深走实。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各镇各单位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以来,全区共开展线上线下学习班次31个,培训4213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法治相关专题学习会4期,示范带动各镇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692次;区镇党校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培训25期5215人次。二是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指导思想,拟定我区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专章专节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宣讲力度,开设《与法同行》法治宣传栏目,目前创作播放宣传片共19期,大力通过电视和网络视频号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清远市清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认真开展各镇各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工作,切实将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述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收集整理、汇编成册,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启示和借鉴。同时,重点对2021年度述职报告发现的有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2022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有关工作要求,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制定出台指导文件。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清远市清新区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推进法治清新建设。二是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纳入《清远市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2035年)》,对标市有关工作要求,出台我区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三是加强统筹落实。采取实地核查、书面审查及抽查等方式,分A、B两类对各镇各单位进行年度考评、通报,推动54个单位按时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指导各镇各单位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结合实际制定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标准以及成果形式等,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四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2022年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推动太平镇山心村、禾云镇新塘村成功创建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深入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通过视频会议、执法培训、省学法考试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行政处罚法》。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特别是督促各镇、区各执法部门学深学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专题学习2次,共开展《法律援助法》进社区专项宣传活动15场,发放法律手册“礼包”700份,推动法援宣传、咨询解答等服务进村入户;创新制作《法律援助维护百姓权益,慈爱之心撑起弱者蓝天》专题宣传片,在全区电视频道连续播出两周,受众达60多万人次。三是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持续加强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普法“六进”活动。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全力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全区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50.25万剂次,累计接种60.89万人。二是开展12类重点场所、集中隔离场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累计采样检测50369人次,环境及污水样本37093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加强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共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督导11期,检查医疗机构507间次,开展县区交叉检查2期。四是加强公共场所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7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897家次,发出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897份。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数据共享,稳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目前我区已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资源编目508项,成功挂接162项,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二是持续增强政务微信协同联动能力。全区159个单位(部门)开通“粤政易”,用户10651个,79个部门实现全流程办文,进一步推进全区各级政府机关单位实现“无纸化”办公,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快系统迁移上市政务云平台工作。目前,我区已完成“智慧城管”等8个政务信息系统迁移,正稳步推进迁移19个。四是信息化辅助精准防控。加强场所码推广应用,截至12月31日,全区应设场所码30008个,已开通场所码33160个。
3.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成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13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2022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清新要闻”栏目发布信息102条,在“政府文件”栏目发布政策文件27份,在“通知公告”及其他栏目发布信息379条。在区政府西门宣传栏公开政务信息5期,共发布政务信息1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8条,其中,依法按时作出答复26条,申请人撤回2条。全区政府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000余条。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2年,聘请政府法律顾问6名,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321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4.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优化党政机构,健全协同高效运行机制,下达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16名,下放执法职权299项,全年各镇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79件,罚没金额220余万元。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执法。2022年,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5批次”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测能力建设,共出动执法人员198人次,完成重点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2场次,食品检测1230批次;出动卫生监督员4008人次,卫生监督检查1856间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778份。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法官律师远程问题解答培训等,全区241名人员通过执法证考试,整体提升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四是深化省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区17个单位上线应用清远粤执法,并按要求使用系统录入执法案件。
5.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一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649件,调解成功642件,成功率98.9%,有效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打造联调共治中心亮点项目。依托区联调共治中心统筹协调各领域、各部门、各专业调解力量联动配合调处矛盾纠纷。三是完善“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全区划分网格1094个,组建“专职+兼职”网格队伍1185人。2022年,全区上报网格事件总数39656宗,网格事件办结39630宗,办结率为99.93%,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改革,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5宗,其中受理55宗,已结案45宗。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宗。五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其中常委、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5宗(次),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各类行政案件64宗(次)。
6.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内容。二是推行清单制度,实现各清单规范统一、动态管理。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主项4945个,实施清单5753个,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做好“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2022年,我区12345热线平台受理工单总数32657件,处理工单共30458件,工单办结率100%。
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区委常委会及时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事项,年初安排听取政法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全区61个绩效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均按要求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2期,举办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期,领导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旁听庭审1次。三是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先后对龙颈镇、区民政局等17个单位开展实地专项督察,推动法治清远、法治清新考评存在问题加快整改落实。重点抽取区交通运输局等4个部门和山塘镇、龙颈镇开展2022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推动依法行政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区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省、市部署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有待加强,未能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发展、重业务、轻法治”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单位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落实“三项制度”有待加强,上线应用行政执法平台办案数量不足;三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推进工作缓慢,基层执法力量较薄弱,执法经费保障和配套设备较缺乏,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一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完善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部署落实和组织保障力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 评考核机制。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和清远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三是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与区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强化指导和监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决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人财物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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