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新区史志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区史志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等集中学习方式,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新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深入学习《决定》,深入理解“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改革部署。2024年开展集中学习共7次,促进理论学习成果运用于指导业务,强化了党史、地方志工作者法治思维,提升依规依法开展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史志办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班子会、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国重要会议内容作为学习主要内容,深刻把握法治自信的精髓要义,以党建为引领,结合结对社区、联建共建活动,入社区进村开展法治思想宣传4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水平。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广东省网络干部学院等网络平台开展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定期在工作群中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辅导文章,协助干部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史、地方志资料收集、保存及开发利用过程中。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史志办主任作为我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分析研究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对所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对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同筹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季度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整改汇报,进一步明确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有效地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研究建立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二)切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开展年度法治建设测评。年底,领导班子分别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本单位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提高履职成效。按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依法治区办提交年度报告,同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述法工作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积极组织、参与学法、普法宣传。区史志办主任及班子成员能够积极参加每月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集中学习,并在会上带头领学,带头谈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本年度主要负责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同时积极主动到社区、村开展法治宣传,共开展外出宣传活动5次。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办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有关工作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与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员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必开展廉政教育。本年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纪律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心有所戒、行有所止。通过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对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工作、生活相融合,相促进,巩固反腐思想防线。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积极主动开展廉政谈话1次,日常工作谈心谈话1次,共14人次,对纪律、工作上的表现及时指出问题,促使谈话对象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敬畏法纪的意识。6月党支部被区委授予“清远市清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决策。区史志办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和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制度,严格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做好资料及会前交流准备,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同志参加班子会议。2024年,共召开班子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11项,其中涉及人员聘用、专项经费使用等工作。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并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三)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办积极与司法局法制股沟通,根据2024年1月印发的《清远市清新区法律顾问统筹工作方案》,分别在4月25日、11月15日,邀请法律顾问前来授课,围绕全民国家安全、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保密法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题展开授课,理论性和实践性强,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学习党内法规,落实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抓好党内法规的学习,先后组织集体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外置办法》等党内法规,抓好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定期向区委报送规范性文件统计报表,汇报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档案日、“12·4”国际宪法日等特定节点,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制作专题宣传栏,宣传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到社区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到联建共建村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进一步汇聚人心,凝聚力量。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以来,我办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没有特色和创新。二是利用法律知识指导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学法制度,加强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学习的落实。
(二)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围绕中心服务高质量开展多样宣传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
(三)继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干部职工依规依法开展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业务开展更规范。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