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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2-13 11:1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4年,清新区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主线,推进政府全面依法履职为目标,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

  我办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刻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用好机构编制手段,制定好“三定”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办领导带头学习,研究工作。办室务会议、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关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内容,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容,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学用结合,指导实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把围绕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纳入《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与《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的关系、《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的具体内容等三个方面开展学习解读。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把学习《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精神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找准机构编制监督切入点着力点,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确保“三定”规定落地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办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办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将“一把手”抓法治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把法治建设专题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全办干部职工学习必学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政治站位和工作要求。二是细化任务清单,强化督促落实。认真梳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的重点任务分解,明确牵头股室、责任人、工作措施和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确保各项工作如期推进落实。

  2.学习宣传贯彻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多措并举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切实肩负起机构编制工作的责任担当。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政治属性,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去审视、谋划和推进。二是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全面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坚持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全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水平。宣传好、落实好各项规定、措施,坚持从严控制,做到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保障重点,真正做到保障有力、服务到位,更好发挥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机构编制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工作保障。强化“一盘棋”思想,全力支持机构编制工作,着力形成责任明确、衔接紧密、运转高效、互联互通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各项改革管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四是推行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函告制度。严明机构编制纪律,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实行对各镇、区直党政群机关、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中主要领导开展函告工作,内容包括介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本情况、部门主要领导应承担的责任及违规违纪违法追究情形、部门机构编制基本情况、机构编制负面清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选编等。目前共对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司法局、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等12个部门完成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函告工作。

  3.积极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一是组织全办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党内法律法规。通过召开“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等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新修订版)》《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多措并举宣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提请区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在4月份进行了集体学习。在区委党务公开栏整版宣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和《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十条措施》。在我办的“文化长廊”中把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作为主要内容,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此外,我办全体干部职工还积极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积极转发《中国机构编制》杂志公众号和“清远机构编制”公众号有关政策法规内容,强化新媒体宣传成效。积极参加学法考试。我办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4年度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安排专人督促落实,按时完成学习考试任务。四是举办法律讲座。我办于12月邀请专职律师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暨干部职工法律讲座,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职律师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以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照的形式,详细讲解了宪法修正案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我国根本法的认识和了解。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情况

  2024年,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我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行以县级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局队合一”设置形式和体制机制,不再保留县级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撤销后,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专账管理,逐步统一规范。二是按照权责一致、系统配套原则,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将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下放给乡镇,适时组织评估、及时动态调整。赋权乡镇的执法事项为高频率、易发现、易处置或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并同步下沉执法人员力量,由乡镇统一指挥管理。区直部门派驻机构执法职责和工作力量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三是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明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负责统筹县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县级各部门与乡镇的协同配合,推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一体服务。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和法律法规依据,组织编写教程和案例,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四是引导各镇通过公务员招录、调入人员、编制调整等方式,切实提高乡镇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使用率,充实乡镇执法力量。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二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使全办对巡视工作的性质、工作、作用以及方式方法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深刻领悟到巡视工作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提升依法管理的能力,深刻认识修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学法用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强调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加强保密法规的学习,增强自身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学习了《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充分认识做好耕地利用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全力筑牢粮食安全坚固防线的重要性,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六)上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对上年度反馈我办在法治建设考核“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内容不够丰富”和“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方式不够创新”两个方面的问题,我办立即召开办主任会议,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我办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落实整改主要措施。通过加强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加强法治专题培训和积极探索年度法治建设新的工作任务等方式,对账销号,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目前两个方面的问题已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对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指导还不够,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落实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深化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乡镇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力度,探索建立乡镇周转编制池,根据各镇工作需要科学调配,重点保障强镇用编需求。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一是推进公安机关体制改革,全面规范公安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二是推动经开区管理体制改革,持续跟进落实经开区“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及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三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四是加强部门核心职能研究,研究梳理出各部门核心职能,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编制内部挖潜,为机构编制决策提供辅助参考。

  (四)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持续强化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察、审计联动工作和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整治纠治力度。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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