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第三批拟聘用曾小梅等4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或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区卫生健康局0763—5819923
区人社局0763—5810078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附件: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