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转任工作推行公开选调的通知》(清新人社〔2013〕11号)精神,结合区编办工作实际,就本办选调公务员工作组织考察阶段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评分
(1)按标准评分。总分为20分。考生分数评出后报区人社局进行综合成绩计算。
1.撰写自我总结,客观阐述自己在各方面的情况。此项得分不超过5分。
2.发表文章评分:在地级市以上公开出版报刊(含系统业务刊物)发表文章的,按报刊类别和文章字数评分。此项总分不超过8分。
在市级报刊发表理论性文章的1500字以下2分/篇、1501-2500字3分/篇、2501字以上4分/篇;在省级以上发表的相应加倍计分,属新闻信息报道类的文章相应减半计分,属副笔撰稿人的相应减半计分。
3.年度考核评分:任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年度1分。此项总分不超过2分。
4.获奖情况评分: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每次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2分;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1分。此项总分不超过5分。
(二)要求
发表文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获奖证书等材料须交区编办进行资格确认。
1.应提交登载文章的刊物原件,如无原件则需提供复印件、或真实可靠且方便的查找途径。同时要提供能清晰判定系考生本人作品的依据。
2.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有单位审核意见和加盖公章。
3.如果邮递送达,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须有单位审核意见和加盖公章。
二、组织领导
区编办成立选调公务员工作组织考察组,由区编办相关人员组成。
三、时间安排
在区人社局公布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后,1个工作日内区编办通知考生提交考察评分所需的材料,考生须在收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把所需材料送至区编办,区编办在收件后2个工作日内对考生做出评分。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08:30-12:00 14:30-18:00。
四、有关事项
1.有关评分的资料汇总综合情况各送一份到区纪委、区人社局备案。
2.联系方式:
清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3号机关办公楼3号楼三楼;邮政编码:511800;
联系人:徐 坚;电话(传真):0763-5810381;
电子邮箱地址:qxxjgbzg@163.com;
清远市清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