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招聘聘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1月22-23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本院政工科领取《准考证》。如无法亲自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委托函、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代领。考生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请参加笔试、电脑录入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于
附: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