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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时间: 2014-01-17 11:08   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应聘者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邓妙清等22名应聘者进入体检。请邓妙清等22名应聘者于2014123(星期四)上午855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北江医院)体检中心大厅集中,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900仍未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101

20131214099

113

20131214143

2013121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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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4228

 

 

20131214220

 

 

20131214149

 

 

110

20131214126

 

 

 

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123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

2、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进入体检者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复检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体检后本局电话(0763--5810078)拔通了而入围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

3、体检结束后的有关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统一收取,不允许本人带走。

4、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

5、为加快招聘工作进度,请进入体检者尽快办理政审材料和计生证明,也可在领取《体检表》时一并提交。

政审材料要求:2013届毕业生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人员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计生证明要求:未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未婚证;已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有效的计生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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