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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清新区公开招聘清远市第一期引进培训基层医疗卫生紧缺适用人才聘用名单公示

时间: 2014-08-29 09:34   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4年清新区公开招聘清远市第一期引进培训基层医疗卫生紧缺适用人才,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邓燕平等10人(附拟聘用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82895

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35810078

1.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结束后办手续情况说明。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1

拟聘用人员名单

 

单 位

职位专业及代码

姓 名

三坑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001

邓燕平

太平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001

陈丽萍

山塘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001

刘燕仪

太和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001

蔡文娟

禾云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001

文清

临床医学 002

赖燕玲

浸潭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001

阮维冰

临床医学 002

欧利娜

石潭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001

罗文静

临床医学 002

谢土明

 

附件2

公示结束后办手续情况说明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者(如有,将另行通知)请按如下要求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档案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可以立即办理人事代理业务;档案若不在清新区,请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调档函把档案调过来。

以上人员,请20149910领取调档函,并于2014919日前将档案(关系)送达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全部人员都办理好档案(关系)调动手续后,对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后(服务期限不少于5),由清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办理列编、聘用等有关手续未考取执业资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不办理列编手续,人事关系挂靠在我区人才智力市场。合同期内取得执业资格的,办理列编和聘用等手续;合同期满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严格履行签订就业合同,如有违反,由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赔偿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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