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的人员。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19年8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要求:35周岁为1983年8月19日后出生人员;40周岁为1978年8月19日后出生人员。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8月19日17:00。
(二)报考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根据具体岗位要求上传附件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户口簿、工作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9:00。
2.已成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要求:
1.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我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可报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岗位,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可报考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岗位。
2.本次招聘公告涉及有关时间要求(年龄、工作经历、“三支一扶”服务期限等)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9日。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有具体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等),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验。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初定2019年8月25日上午09:00—11:30(星期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自行在报考系统查询,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web/qxmh/index.ptl)上公布;
3.地点:以准考证地址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清新区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人社局安排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察可以在公示后进行。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查询通知、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目录上公布,清新区人社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人社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规定,在清新区服务或清新区户籍、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符合加分政策及招聘条件的经申请获准后,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需到清新区人社局30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及具体岗位要求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起止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聘用后,报考有服务期限岗位的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签订合同时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不得参加清新区职位以外的招录、招聘和选调考试。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七)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联系电话:0763--5810078;
报名系统技术联系电话:400-838-9296
附件:
1.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