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研究制定的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新标准落地实施,扎实推进我区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我区乡村生态振兴和“百千万工程”,2024年4月12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组织干部职工并邀请了清新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股、渔业管理股一同收听观看了由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宣贯培训会。
通过参加此次宣贯培训会,使我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新标准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促进我区全面推动传统养殖模式向现代养殖模式转型升级,提高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