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进一步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排污许可联审核查工作制度》,建立由局各业务股室共同参与的、对首次申请和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前实施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体现我局主动服务企业的行政服务理念,为企业节省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助推企业发展。
2024年4月11日,我局行政审批股牵头组织执法股、生态保护股和环境监测站等业务股室和技术服务单位对提出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的清远市清新区秋山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联合审查工作。在开展现场核查活动中,各职能股室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重点针对申请材料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施及工艺、废气排放口设置、固废储存处置场所、VOCs减排工程措施、废气采样监测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认真核对,与企业方充分沟通,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加强政策宣讲和知识宣传,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现场解答,并提醒和督促企业及时开展自行监测、环境台账管理和按时填报执行报告等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措施抓好排污许可核发工作,认真梳理和总结本次现场联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排污许可证联审核查机制,细化各项质量保障措施,不断探索拓展帮扶方法和形式,切实发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心制度效能,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