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清新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及时补充辅助执法力量,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肝炎、精神病、传染病及重大疾病史等疾病),五官端正、无纹身。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0厘米以上。
(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四)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五)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1.报名地点: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办公楼202室(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8月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1)附件2《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考生自行打印);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5)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二)咨询电话
办公室:0763-5838022
(三)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
通过面试环节后,除上述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方能参加体检。
三、 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公布。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城市管理执法相关知识、文稿写作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均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我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一)协管员年薪约为45000元/年(含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间只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享受其它相关福利待遇;
(三)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薪酬和相关福利待遇。
八、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考试的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报考人员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在该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局的公开招聘。
(四)报考人员如需通过现场报名的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五)本次招聘由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及负责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附件: 1.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表
2.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