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0〕621号)、《清远市水利局关于要求加快推进小水电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规定,我局对申报二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审查资料和现场复核结果,拟评禾云镇黄泥坑一级水电站等4家单位为清远市清新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10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
联系人:何政
联系电话:0763-581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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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公示名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