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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4-03-12 15:5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中旬至2023年8月中旬,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首要政治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共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迅速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反馈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以党内文件形式传达到全体党员;在集中整改阶段,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于2023年11月14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带头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邀请区分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领导参会指导;定期主持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使全局上下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打下扎实基础,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全面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工作实际,用以指导工作实践。2023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30次,落实第一议题30次。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深悟透做实理论。2023年9月之后的中心组议题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学懂弄通理论,用理论指导工作;学习形式采用“一学二谈三点评”的形式开展,形式包括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研讨、专题学习,学习范围不限于党组成员,邀请非党组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办公室及规计股负责人参与;2023年12月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的明确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制定落实措施。

        存在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谋划工作不够,担当作为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对滞后及进展缓慢的项目多次召开推进会,督促参建单位加快进度。目前相关工程已完工或完成阶段性任务。二是已完成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普查。为解决排水管网中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我局实施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工程分两期实施,目前工程已完工,进一步完善城镇排水管网,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管理办法》等中央资金、省级专项等文件精神,于2023年12月28日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做好水利投资计划、债券资金、专项资金等谋划工作,加强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存在问题:行业监管意识弱化,存在重建轻管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顺利完成2023年度省水利厅下发的53个图斑现场核查和整改工作,累计发出12份整改通知书。同时开展了12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及方案核查,对区内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采取了有效监管。通过林业部门开展的水土保持林、封禁治理等措施手段,我区完成了8.83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任务,使我区水土保持现状进一步提升。二是对巡察反馈的非法取水点问题,我局已责令其自行拆除取水设施。经核实已拆除,后续我局将加强巡查。对笔架山非法取水点及便民取水点问题,经核实,该便民点由群众早年自发修建,无固定取水人,群众可自行取水,未纳入行政审批范畴,根据取水许可有关规定,无需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存在问题: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河长办加强对各镇监督指导,2023年累计发出工作指导函11份;2023年12月11日组织各镇河长办开展河长制工作培训。二是已将各镇落实2名河长制专项聘员的工作要求纳入了我区2022年度、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中。三是按最新工作要求,每季度对河长巡河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已成立“河长宣传媒体”,已完成“健步行”、河小青志愿服务、“最美河湖卫士”等河长制宣传工作,群众参与度和水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五是已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河湖四乱问题销号工作;要求山塘镇对水云天碧沙岛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到位;太和镇旺角码头妨碍行洪问题已完成销号工作。

        存在问题:履职尽责不到位,水库以及涉水设施安全生产隐患化解工作极需加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水库及涉水设施安全监管,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对全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共3次。目前区内公益小型水库已实行物业化管理,我局下发《关于要求落实我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水库管理单位加强对区内水库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马上督促整改。莲塘水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上报市水利局销号。3宗水库溢洪道被阻塞、侵占的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11日会同区纪委对3宗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由浸潭镇人民政府及水库行政责任人落实暗访问题整改,已于当月整改完成。二是已完善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印发《清新区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并要求相关股室、下属单位建立检查及整改台账。山塘电排站全面安全鉴定工作于2023年12月21日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开展,目前,清西防汛管理所正按相关程序开展该项工作。

        存在问题:水旱灾害防御体系不够完善,防灾减灾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2023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已完成“四大体系”建设,已完成区镇村三级水旱灾害防御对接机制,并将成果报市水利局,评定结果为“良好”。二是黄岗联围提标加固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太和镇黄京佐电排站已于2023年11月开工拆除重建;清西运河水闸和五结合泄洪闸已编制了拆除重建初步设计报告,计划于2024年进行开工建设。三是龙须带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已修编完成及开展演练,今后我局将督促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工程的变化及预案使用年限进行适时修编。四是玄真洞水电站水库和伊甸园水库已通过北斗系统,完成水位雨量数据监测传输,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区内水库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和监管;滨江源头石潭段已安装简易水位监测设备,但数据只能由市水文局接收。考虑滨江干流的实际情况,经与市水文局沟通,初步确定在浸潭镇留良洞河段新建一个水文站,该建设项目已报省水文局,待批复。目前滨江干流已建成6个“三要素”监测设施,分别建在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今后我局将加强对滨江干流的监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监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存在问题:落实工程主体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清新区盘古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稽查及清新区西坑一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督查发现的问题已逐一对照整改完成,通过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信用扣分惩戒处理,加大了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督力度。

        存在问题:优化地区营商环境不到位,违规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了法律顾问为相关工程项目负责股室作了《招标投标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讲座,一并学习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粤财采购〔202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二是组织相关工程项目负责股室参加学习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业务培训。三是全局传阅学习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检查发现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粤水建设函〔2023〕1799 号)文件精神。四是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公开前,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并根据实际情况征询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避免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违规情况。

        存在问题:执法不严,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亟待提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申请调入人员,壮大执法队伍。已向编办递交《关于区水利局调入人员编制审核的函》,编办复函同意我局使用编制3名。我局已向组织部请示,拟从区外调入一名公务员到我局执法股工作,待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调入公务员手续。2023年12月21日,党组会议同意动议我局一名公务员担任执法股股长职务,目前按相关人事任免流程办理中。二是我局梳理相关案件资料后,于2023年12月18日、25号将案件卷宗提交区司法局进行评查。我局于2024年1月8日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三是2023年12月21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讲座,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

        存在问题:执法档案管理失当,扣押物品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执法股于2023年12月5日将已结案的卷宗移交局档案室。二是已将执法文书中《案件调查报告审批表》、《结案审批表》存在疏漏、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今后加强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积极执行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确实无法执行的,向案审委员会说明情况。三是已完善违法作业工具扣押台账,建立违法扣押场所的值守人员值班表。

        存在问题:水资源费及水土保持费征收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善2023年取水企业、电站收费台账。二是分管领导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教育。三是我局采取多种方式措施对2018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费进行追缴,目前已全额追缴完毕。已将清远市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案件、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行政处罚案件、未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案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存在问题:为民担责意识不强,群众诉求长期未解决。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太和镇环城路新象花园附近排水渠臭味扰民问题,我局积极沟通,多次协同各单位研究处理。由于相关资金无法落实到位,最终我局采取临时应对措施对清新一中外部排水管网实施改造,该工程已于2022年7月30日完成,有效解决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今后将继续压实责任,落实好群众诉求,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存在问题:采购办公设备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资产配置标准遵照《清远市清新区区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清新财〔2019〕41 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是组织局规计股和下属单位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四是下一步将完善《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继续加强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存在问题:超标准使用工会会费,报销手续不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工会和下属单位工会深入学习《广东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依规矩办事底线。二是按照《广东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标准规范使用工会会费,对超标准使用工会会费,报销手续不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超标准购买运动服装相关费用已进行退费并完善相关手续,慰问住院干部职工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已进行补签名及已退回慰问非工会会员慰问金。三是体检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我局已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经费报销审核程序和手续,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切实保障经费依法依规使用。四是下一步我局继续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强化经费报销审核程序和手续,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切实保障经费依法依规使用。

        存在问题:超标准购买执法人员商业意外保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5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广东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后,执法人员保险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存在问题: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公车管理,完善使用台账。已完善2023年度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并长期坚持。二是对下属单位公车加强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2024年1月5日我局对清新区城区防汛工程管理所、清新区迳口水利站公车使用管理进行检查。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存在问题: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一把手”履行职责不到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工作总体布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2023年3月、6月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2023年、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并常态化坚持。二是全面分析梳理并及时更新廉政风险点。2023年3月、8月、12月根据人事变动更新廉政风险点。三是2023年3月专题会议研究,切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要求其作书面检讨,并给予书面通报批评的处理。2023年3月印发并执行新修订考勤制度《清新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常态化坚持。四是制定2024年廉政谈话计划,继续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发挥廉政谈话的警示教育作用。分管领导对“躺平式”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个别干部作出岗位调整。五是加强考核评价,结合履职尽责、工作绩效,对党员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进行评估。

        存在问题:主题党日活动不严不实,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落实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学习质量。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采用“一学二谈三点评”的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形式包括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研讨、专题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各支部每月定期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并整理归档活动方案、签到表、活动照片;局机关支部开展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包括集中学习、志愿服务、参观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教育效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制度6个。

        存在问题:党建工作失职,发展党员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党建人员配置,把牢发展党员关。2023年10月12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务培训,建立发展党员纪实台账,明确相关流程及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区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把关,规范党员档案。

        存在问题:落实统战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明确统战工作分管同志和一名统战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党组研究部署统战工作2次。三是统战工作内容纳入2023年及以后的全局工作总结中,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后备干部储备不足,技术人才断层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年青后备干部培育和储备,已向编办申请将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全额列入招录(聘)或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提拔3名40周岁以下年轻同志任局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二是通过公开招聘,招揽更多年轻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2023年下半年,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及空缺编制情况上报需求,其中专业技术类占94.7%。

        (四)落实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问题

        存在问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不足,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章立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职责进行具体划分,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力度,加强水利水务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实现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职责全覆盖。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度召开学习会议共14次。每月、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2023年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9次。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每月、每季度都做到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二是印发《清新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水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区在建水利水务工程、运行管理工程场所、局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力度,定时召开工程例会将责任落实到各参建单位,杜绝麻痹思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三是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围蔽问题已立行立改,该工程于2023年7月22日全部完成,并全段恢复正常通车通行。同时,我局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今后我局将加强在建水的全方位监管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合理安排人员跟踪落实项目每个安全生产环节。不断总结在过往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优点及不足,积累经验,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监管工作。

        存在问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问题整改敷衍应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支部工作交流群,不定期通报各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以保证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二是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2023年10月12日,召开党建实务培训,参会对象包括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明确“三会一课”等有关党务工作要求,指导各支部规范做好“三会一课”台账,确保各党支部的会议按照规定如期保质地开展,会议记录要做到符合实际、条理清晰、内容详实、记录规范。三是通报问题,责令提交整改方案。2023年10月12日,通报各支部会议记录簿出现的问题,并责令龙须带及建管中心党支部提交整改报告。

        存在问题:巡察反馈历史呆账、坏账长期未处理,财务风险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小组,正在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二是已聘请清远市中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助局本级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已实施查阅、询问、检查会计凭证等审计程序,现阶段已出具一份五个往来款《专项审计报告》,其余往来款项也出具了两份《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债权债务清理核查情况沟通事项》。三是已征询广东正鑫律师事务所其中五个往来款处理的司法意见,事务所对此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四是正在根据清远市中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五个往来款《专项审计报告》和广东正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做相关后续工作,待按照局内部控制制度经审后对五个往来款作账务处理。五是正在根据清远市中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债权债务清理核查情况沟通事项》对往来款继续进行跟踪核查。六是我局将不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往来账进行梳理、确认、清查,从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规范我局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保障水利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水利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以实际成效推动我区水利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局党组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按整改计划完成阶段性整改的问题,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加强跟踪督办,力争尽快整改到位,完成销号。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继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区水利事业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5815079;邮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25号(水利局);电子邮箱:qxslj_bgs@gdqy.gov.cn。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党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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