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清新区2023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656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安排的资金,按照《清新区财政局 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清新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清新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清新财农〔2022〕24号)文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公示日期: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6日,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馈的意见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联系电话:5817183。
清新区2023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