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民生项目落地建设,需迁移三坑镇安庆村委会又新乔村葵背大道北侧、井头山路口东侧建设用地征地红线图范围内的坟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三坑镇安庆村委会又新乔村葵背大道北侧、井头山路口东侧范围内所有坟墓,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迁坟时间:在征地红线图范围内的相关坟墓在2024年5月31日前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移的,一律作无主坟墓处理。
三、办理地点: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二楼204室)办理迁坟手续(联系电话:0763-5864404)。
四、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葬坟,违者不作补偿并负责自行迁移,费用自付。
特此通告。
附件:三坑镇安庆村又新乔经济合作社征收地块迁坟范围示意图.pdf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