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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清新区太平镇党委及所辖村级党组织进驻动员会召开

时间: 2023-09-15 10: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八届清远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部署,清远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清新区太平镇党委开展提级巡察,清新区委第四巡察组联动对太平镇所辖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清远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龙志勇、清新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沈丽芳与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欧超泉见面沟通,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会上,清远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陈阳观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委要求,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龙志勇、沈丽芳分别通报了镇、村巡察任务、总体安排欧超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村级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作表态发言。

  清远市纪委监委、市委第六巡察组有关同志,清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第四巡察组以及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太平镇党政班子成员、全体在职在编干部以及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会议。

  龙志勇指出,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此次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开展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任务。二要明确任务,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本次巡察重点主要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深入查找影响“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实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震慑力、穿透力。三要强化责任,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要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监督,严守各项制度规定,配合做好联络协调相关工作,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确保第四轮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陈阳观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二要坚持服务保障大局巡察组要坚持镇村一体巡,突出对镇(街)、村(社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力发挥巡察作用,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三要坚持同题共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之间、市区巡察组之间要加强协调协作,在凝聚共识、找准问题、推动整改上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沈丽芳指出,做好巡察工作是区委巡察组和村级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要求各村党组织提高认识,主动接受政治体检。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大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推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要积极主动,配合完成巡察任务。围绕本次巡察的重点,积极配合好巡察组工作,自觉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纪律,严格遵守巡察要求。区委巡察组和村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

  欧超泉表示,此次市区两级联动巡察,是对太平镇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镇领导班子的“政治体检”。全体干部职工将把配合巡察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梳理,深刻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并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清远市委第六巡察组、清新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12月上旬。巡察期间,清远市委第六巡察组专门值班电话为0763-5770783,专门联系信箱设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西闸街8号太平镇人大办公室门口、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综合治理办(原工商所)一楼大厅、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口西侧清新区委第四巡察组专门值班电话为0763-5770963,专门联系信箱设在清新区太平镇太平综合治理办(原工商所)一楼大厅、清新区太平镇蒲兴村委会办公楼前;清新区太平镇团结村委会办公楼前、清新区太平镇年丰村委会办公楼前、清新区太平镇山心村委会办公楼前。巡察组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清远市委第六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太平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清新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此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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